四川大学学报杂志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期刊核心期刊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社科双效期刊
主管/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四川大学
国内刊号:CN:51-1099/C
国际刊号:ISSN:1006-0766
期刊信息

中文名称:四川大学学报

语言:中文

类别:工业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四川大学

创刊时间:1955

出版周期:双月刊

国内刊号:CN51-1099/C

国际刊号:ISSN1006-0766

邮发代号:62-6

定价:220.00元/年

出版地:四川

首页>四川大学学报
  • 杂志名称:四川大学学报
  • 期刊级别:北大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四川大学
  • 国际刊号:1006-0766
  • 国内刊号:51-1099/C
  • 出版周期:双月刊
  • 期刊荣誉: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期刊核心期刊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社科双效期刊
  • 期刊收录:知网收录(中),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统计源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 南大核心期刊(含扩展版)
四川大学学报期刊介绍

《四川大学学报》(CN:51-109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大学学报》主要刊载语言文学、史学、哲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宗教学等学科的科研成果。旨在为世界范围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提供一个传播、分享和交流学术问题的平台。

栏目设置
百年大变局:世界与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外国哲学、老庄新解、中国近代史研究、宋代文学研究、经济与管理学研究、司法人工智能研究、刑法教义学研究
数据库收录/荣誉
知网收录(中),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统计源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 南大核心期刊(含扩展版)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技期刊核心期刊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社科双效期刊
四川大学学报杂志投稿须知

一、《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来稿要求内容新颖,主题明确,材料真实,文字通顺,文责一律自负。

二、《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全部文稿请用计算机录入,采用网上投稿,不接收纸质稿件。

三、《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保证稿件评审的客观公正,进一步提高本刊的学术质量,本刊将逐步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凡投稿,请一律按匿名审稿制度的要求,将作者的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信息在正文中隐去,全部放在与正文内容相独立的首页。

四、来稿如属研究基金资助项目者,请在文稿首页正文下方(地脚处)注明项目资助部门及编号,附上该项目批文首页复印件。

五、只刊登首发稿,请勿一稿多投。3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的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文稿。来稿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编辑部有权对文稿进行适当压缩、修改,作者如不同意删改,请在文末注明;作者文责自负。

期刊引用
年度被引次数报告 (学术成果产出及被引变化趋势)
往期文章
  • 加强人格权立法 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保护人格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保护人格权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切实保障老百姓民生的体现,也是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人格权的保护不能仅依赖于公法,其涉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环节,是多个法律部门共同的任务。民法典应将人格...

    作者:王利明 刊期: 2018年第03期

  • 关于受试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民法室室内稿》关于受试者知情同意权的立法条文为立法重要突破,相关概念应予厘清。在受试者保护中国际伦理和法律规范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赫尔辛基宣言》具有准则意义。知情同意权在受试者权利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受试者应就试验的性质、风险、收益、隐私保护、伦理审查情况等信息获得适当形式的告知,...

    作者:满洪杰 刊期: 2018年第03期

  • 论姓名权纠纷的裁判乱象与类型梳理

    姓名作为识别个人和表征人格的工具,承载了姓名权人的同一性利益和财产利益,这些利益构筑了姓名权的保护范围。司法实践中不加区分地将非法使用姓名之外的其他个人信息、姓名权被侵犯所波及的其他权益也纳入姓名权保护范围,导致姓名权沦为"兜底性人格权"。姓名权范围的任意扩张扰乱了人格权保护体系,应当以姓名权的应有内容和范围为依据,重新...

    作者:张素华 刊期: 2018年第03期

  • 姓名权行使纠纷的裁判规则及应然路径

    不论姓名命名权、姓名变更权还是姓名使用权,都应当允许自由行使,除非有损社会善良风俗或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姓名命名权中的姓氏决定权只要不违背家族意志,即应当承认其私权属性,姓名登记机关对取他人姓氏、自创的姓氏也均应持开明态度。姓名变更权虽属私权,但仍宜原则上设定变更次数的上限。父母离异的,一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已登记姓名的,一般应...

    作者:石冠彬 刊期: 2018年第03期

  • 论肖像的可识别性及其判断

    肖像具有可识别性是其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不论是权利人请求行为人承担侵害肖像权的责任,还是权利人积极利用其肖像权,都以其肖像具有可识别性为前提。在判断肖像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时,对于直接展现个人形象的肖像载体而言,可以通过将其与权利人对比的方式予以认定;对于非直接展现个人形象的肖像载体而言,应考虑权利人的社会知名度、社会交往...

    作者:王叶刚 刊期: 2018年第03期